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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棍棒底下出孝子”用不得
所属类型:青少年教育 丨 发布时间:2016-04-16 丨 阅读次数:

1、过分溺爱、放纵型家庭:由于当前的青少年在家中多为独生子女,家长过分溺爱孩子,父母在物质生活上不断满足孩子的要求,甚至是袒护孩子,给孩子造成娇生惯养,唯我独尊的思想,在这种环境成长的青少年任性、骄傲,以自我为中心,利已思想严重,一旦生活发生波折,就会显得非常脆弱、焦躁,或自暴自弃,或采取极端的手段,对抗社会。
【案例】孙某13岁,父亲为某公司经理,家庭条件极为优越,父母时时处处由着他,贪玩好动的孙某经常打架斗殴,自恃富有,公开扬言:“老爸挣的钱,我一辈子也花不完,费那么多脑筋学习有什么用?打架不就是赔几个钱,罚几个钱?有什么了不起。”对于孙某的行为,父母开始不以为然,后来发现情况不妙也采取一些措施(如不给零花钱,说服教育、打骂等),可是效果不明显,最后眼不见为净,很少过问孙某的事情,孙某抓住这一时机,以学电脑为名经常在自己房间内看淫秽光盘,最后将邻居女儿(14岁)骗至自己家中强奸杀害。 矫纵溺爱型 案例一是其典型代表。这种家庭的教育方式表现为,父母让子女在家庭中处于优越地位,视如掌上明珠,一味满足子女在物质上、精神上、生活上的任何需求,造成“亲情过剩”。久而久之,则养成子女的娇横、任性、贪图享乐,唯我至上等不良习性,这在独生子女的家庭中尤为突出。娇纵溺爱的不良习性,一旦恶性膨胀,遇到外界不良的诱因,便导致违法犯罪。
2、“严管”型家庭:有的父母发现孩子犯了错误或劣迹,不是说服教育,而是墨守“棍棒底下出孝子”的信条,采取简单粗暴的方法,不分青红皂白对孩子打骂、惩罚,甚至赶出家门。这样的教育,往往造成孩子和父母感情破裂,形成情绪对立、互不信任的局面,使孩子在心理上与父母为敌。有的青少年在教唆犯的引诱、威胁下,堕落成罪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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